算细账巧解“鸡窝案”

日期:2015-08-26 浏览次数:

           2015年4月,宝应县小官庄镇石先村村民盛某和王某(二人系儿女亲家)找到小官庄司法所,反映他们与当地一个养鸡场的矛盾。2015年3月,石先村一家养鸡场找盛某、王某等6人拆鸡舍,施工时,因鸡舍顶上的石棉瓦长年风化,王某上去后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腰椎受伤,后经医治痊愈,前后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王某和盛某等多次找养鸡场负责人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于是请司法所帮助协调。

小官庄司法所所长陆才进接手了这起案件。他听了二人的讲述后,找到养鸡场负责人了解情况。养鸡场负责人称,养鸡场把拆鸡舍的工程发包给了盛某,王某在工地上跌伤,责任应由盛某承担,养鸡场拒绝赔偿。

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弄清盛某、王某与养鸡场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性质。但是,当事各方之间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各执一词,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陆才进意识到,这件案子不能只听当事人“磨嘴皮”,必须深入一线,掌握更多的案情。当天,陆才进就和所里一名同事走访了养鸡场会计和参与拆鸡舍的其他村民,详细了解拆鸡舍的整个经过。原来,养鸡场部分鸡舍因老化需拆除,厂方会计周某就找到了盛某,盛某看了鸡舍的大小,估算出要用20个工,就要价2000元,周某表示同意。第二天早上,盛某便找来了王某等6人开工,没过多久,王某便从鸡舍上跌了下来。

仅凭这些情况也没办法清楚认定盛某与养鸡场的关系性质。陆才进拿着调查笔录看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他的眼睛盯上了养鸡场支付给盛某的2000元。这笔钱很关键,只要查清楚钱是如何分配的,结合之前了解的情况就可以弄清事实。陆才进把所有参加拆除鸡舍的村民召集到一起,让他们估算拆鸡舍从开始到完工最多要多少个工。村民们各抒己见,最终大家认为20个工肯定可以完成,而当初盛某向他们承诺一个工给70元,本人并没有参与拆鸡舍施工。了解这些情况后,陆才进心中有数了,他将盛某拉到一旁,给他算了一笔账:“一个工70块,一共20个工,养鸡场给了你2000块,其他人都是从你手里拿的钱,你给他们1400块,拆鸡窝的事你也没动手就拿了600块。你其实是个包工头”。在事实面前,盛某没有继续反驳。这时,陆才进顺手从包里拿过一本法律参考资料,翻到一页,指着上面的案例和法律规定继续说,“你亲家几个人应该算你雇的,国家有规定,受雇的人在工作中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你亲家的伤你是要赔的”。盛某看了看资料,愣了一下,然后嘟囔着说,“不错,按这个上面说,责任应由我来承担,但我和我亲家经济条件都不太好,亲家花了那么多医疗费,我承担不起呀!”“别急啊”,陆才进及时给他吃下定心丸,告诉他按照规定,养鸡场对王某的受伤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见与盛某谈得差不多了,陆才进又掉过头来去做养鸡场负责人的工作。他一边解读政策法规,一边说情讲理,举例阐释。“王某确实是盛某雇来的,盛某要承担责任,但是王某为什么会受伤呢,你们养鸡场也要反思,你们搞拆除,明知道鸡窝上的石棉瓦好多年了,也没提醒,王某受伤你们也是有责任的,要求点赔偿不为过”。在他的耐心劝说下,养鸡场负责人的态度渐渐缓和,表示愿意和解。

问题已十分明晰,盛某、王某和养鸡场负责人也都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的意思。在陆才进的撮合下,三方坐到一起协商,达成了书面协议,养鸡场一次性支付王某6000元赔偿,余下部分由盛某承担,而王某顾及亲家之间的情面,表示放弃对盛某的索赔。至此,这件棘手的“鸡窝案”在司法所长陆才进的细心查证、耐心劝说下顺利调结。